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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案时间:2019-12-07
一、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弱电工程中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的工程实施及竣工验收。 1.2 卫星节目接收需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安装竣工后,由当地主管部门验收。 1.3 主要设备、器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测试认定。涉及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的产品,和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入网认定范围的广播电视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认定标识。 1.4 施工单位必须执有卫星电视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的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明。 1.5 有线电视网络安装工程中涉及供配电设备和线路工程应属于低压电气工程,其设备认证、安装、检测和验收标准应同时符合国家低压电气工程相关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要求及各项规定。 1.6 安装、检测和调试所用各类计量、仪器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应在使用有效期内。 1.7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二、施工准备
2.1 熟悉、审查设计图纸 1、图纸和资料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施工方面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 2、设计图纸应完整、齐套并与设计说明书内容应一致。设计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之间应无矛盾和错误。 3、施工现场应具备按图施工条件,应复审主要内容如下: 1) 建筑内终端数量、位置和设备箱安装位置;建筑内预留孔洞,线槽和预埋线管路的规格、走向及连通情况; 2) 架空线路路由和杆路以及线缆架设、引上引下敷设的情况; 3) 室外管道线缆敷设的路由状况和预留管道连通的情况; 4) 有线电视系统中设备电源配置情况; 5) 有线电视系统中的线缆、线管、线槽不得与非弱电管线走线相冲突; 6) 按照设备材料表对材料进行清点,分类;审核是否与设计相符,主要复审设备材料的选型规格、型号、数量、品牌。
2.2 确认建设、设计和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以及建设单位可以提供的施工条件。
2.3 图纸变更应经过业主、监理确认,设计单位应负责审核、会签。
2.4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到货应验收的主要项目与内容: 1、电缆质量应检查主要项目: 1) 电缆外观及包装有无损伤; 2) 电缆端口有无密封帽,电缆有无受潮; 3) 用万用表对电缆进行回路电阻测试,将电缆一边端口的内外导体短路,用表测量另一端口的内外导体之间的电阻,可以判断电缆有无短路断路等故障 2、光缆质量应检查主要项目: 1)对照运单检查包装标记、端别、盘号、盘长,包装有无破损、缆身外观有无损坏、压扁等; 2) 根据光缆出厂合格证和测试记录,入库前应核准光纤的几何、光学、传输特性、机械物理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单盘光缆应用光时域反射仪(简称OTDR)测试长度及衰减;测试结果应符合订货合同要求。测试光缆长度时,可根据工厂提供的等效折射率用1310nm波长进行测试;测试光纤衰减时,需用1310nm和1550nm两个波长; 4) 光缆接头盒及附件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缆接头盒中的金属构件,应具备对两侧光缆金属护套和金属加强件的紧固以及在电气上连通、绝缘、接地、悬浮的连接条件。
2.5 施工前所需的机械及工具应按要求进行准备,并由现场责任工程师检查确认施工机具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2.6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工艺培训,严格施工质量管理,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关键连接头的制作和光机、放大器的调试方法。
三、工程实施
3.1 卫星接收工程实施应符合如下要求: 1、天线选择要求: 应根据不同的接收卫星、场强、接收环境及系统规模和当地最大风力,选择不同类型、不同结构的卫星天线,以满足接收图像品质要求。 2、卫星地面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站址: 1) 天线指向卫星方向应视野开阔,无阻挡; 2) 天线所对应的方向应避开雷达站、微波站及高压电线; 3) 若在建筑物上架设,天线基础的构建应充分考虑楼顶承重条件,天线安装位置不能距楼边太近以免增加调试危险,尽量安装在楼顶中间位置,且天线北侧最好有背风墙; 4) 两面天线应保持合理间距,天线边缘相互距离在3米以上为宜,即基础中心点应相距8-9米。 3、天线安装要求: 1) 按天线厂家架设要求,做好水泥底座基础或角铁架。天线安装在混凝土基座上.所用材料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螺丝、卡子均应拧紧,牢固,确保风吹雨打不松动; 2) 地脚螺栓应与楼面钢筋捆轧,可利用地脚螺栓一头弯段钩住楼面钢筋后再捆扎,在整个基础里应还有钢筋网,也可将钢筋网的钢筋与大楼钢筋一起布置,在适当位置与地脚螺栓捆牢。钢筋网施工图应由设计院根据房屋结构确定; 3) 天线基础图中应标明的天线风速和荷载,可根据当地的风速情况确定,应按最大风速考虑; 4) 20#钢筋应执行GB13014-91标准,混凝土标号应按C30标准考虑; 5) 水泥基础重量较重,但施工方不能自行简化,必要时应由设计验算确定,且必须满足风载要求; 6) 天线基础处预埋φ32铁管,通至前端机房地面防静电地板下即可。传送信号的同轴电缆采用SYMV75-9。铁管内应预留带丝。天线基础一侧的铁管端口应加装防水弯头。 4、卫星接收天线防雷要求: 1) 因天线本身不具备防雷击功能,大厦楼顶应有自身避雷系统,且应把卫星接收天线纳入保护范围之内。大厦楼顶地线应与天线底座焊接。在卫星通信天线背后1200角范围内,相距接收天线罩3m左右的地方应安装防直接雷击避雷针,使室外天线处于直接雷防护区域; 2) 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天线支撑架连接地线应就近焊接于楼顶防雷接地环; 3) 卫星馈线进楼之前,在接近进楼点处应安装防雷器,防雷器应接地可靠。
3.2 前端机房工程实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2)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3) 背对背布置的机柜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lm; 4) 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5) 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 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lm,局部可为0.8m; 6) 机房内放置多台高2.0m机柜时,解码器、调制器、彩监应置于机柜内。 2、缆线连接敷设要求: 1) 分支分配器固定在面板上,安装在机柜背面,并应通过电缆短线与设备进行连接; 2) 机房内射频连接电缆应使用四屏蔽的-5电缆,接头为挤压或冷压接头; 3) 电缆敷设应做到横平竖直,转弯时应符合电缆转弯半径要求,电缆与机柜应绑扎固定; 4) 电缆线安装时应需贴有编号,编号按设计图纸执行; 5) 电缆敷设宜采用地槽。对不宜设置地槽的机房,也可采用电缆槽或电缆架,并置于机架上方。
3.3 光缆敷设工程实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架空光缆的挂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区杆路杆距一般应在35m~40m,郊区杆距应在40m~50m; 2) 吊线:架空光缆吊线应采用规格为7*2.2mm的镀锌钢绞线,光缆重量超过1.5KG/m时,采用7*2.6mm的镀锌钢绞线。安装吊线前首先要制作接地线,并使纲绞线完好接地后方可施工。吊线安装时应每隔500m将钢绞线断开并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一般应≤20Ω。吊线应尽量安装在道路外侧,走向与路面或主要参照物平行或正交,高度应一致,严禁斜拉线,大落差飞线。同一条吊线一般只允许挂架一条光缆,最多允许在一条吊线上架挂两条光缆。一个杆档内吊线不能有接头。因架设吊线使电杆所受合力方向发生变化或加大时,应在合力相反方向增加拉线、高拉桩等以抵消合力。应使用专用紧线器拉直吊线,禁止使用倒链拉直吊线; 3) 挂钩:架挂光缆的挂钩规格应与光缆外径相适应(见表7.3.3)。挂钩的间距为50CM,电杆两侧的第一个吊钩距吊线在杆上的固定点边缘为25CM左右。挂钩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应一致、均匀,挂钩托板应齐全。
表3.3 光缆挂钩程式表
2、统一标志牌要求: 光缆敷设、熔接完成后,要求全线每根杆上,每个井内应悬挂光缆标志牌,要求用16号铁线吊在每根杆右侧的钢绞线和光缆上。悬挂光缆标志牌时,用扎线在吊线上绑扎3圈,有文字的一面面朝道路中,有电话号码的一面面朝道路外红线,标志牌距电杆侧面15CM,各标牌的位置要一致。井内标牌捆在光缆上,目的是报故障方便快捷。 3、线路熔接盒余缆固定要求: 线路熔接盒两侧余缆,放在电杆两侧。一侧余缆用盘圈支架固定,另一侧光缆和线路熔接盒用横担长支撑架固定,电杆埋深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光缆架空敷设作业要求: 1) 光缆布放时应严密组织施工人员并设专人指挥,应有良好的通信联络手段,禁止未经训练的人员上岗和无联络设施的条件下作业; 2) 当光缆较长,可采用8字形盘绕法,并用安全隔离墩隔开过往行人车辆; 3) 架空光缆进机房前,应有回水弯; 4) 架空光缆与树木等晃动物体接触部分应在光缆外部安装光缆护套管; 5) 用人力敷设时光缆布放速度:一般以5至15m/s为宜,速度应均匀,敷设时不允许光缆在地上拖拉、不得出现急弯、纽转、浪涌、打小圈等现象,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20倍; 6) 严禁施工时在未打钢绞线前提下敷设光缆; 7) 吊线应尽量安装在道路外侧,走向与路面或主要参照物平行或正交,高度应一致,严禁斜拉线,大落差飞线; 8) 严禁施工时在未打钢绞线前提下敷设光缆; 9) 合理选择熔接点的位置,禁止把熔接包的位置选择在变压器杆、转角杆、过街杆终端杆上; 10)敷设光缆通过电力变压器时,原则上加埋水泥杆绕开通过,位置紧张的地方建议采用两种办法:(1)“U”字通过法。光缆自变压器两侧电杆由上至下从变压器台下端槽钢内通过。该段光缆要用光缆护套管保护,光缆护套管在吊线上固定不少于40CM,护套管与槽钢用扎线固定。(2)支撑架通过法。在变压器进线的另一面安装三角支撑架。该段光缆及纲绞线应用光缆护套管保护做绝缘处理。 5、光缆线路的安全要求 1) 架空高度:光缆在跨距内最低点距地面垂直距离一般路段高度≥6m,过街及较大路口高度≥7m,过铁路时≥7.5m,居民区光缆沿楼架设缆高≥4.5m; 2) 与电力线的安全间距:钢绞线距上方电力线距离≥1.2m; 3) 人员安全:施工人员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杆上作业要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等; 4) 施工人员应用试电笔检查电力杆、现状钢架线、现状缆线、包箍等无漏电后,再架缆施工。 6、架设方法 1) 滑轮牵引方式 2) 杆下牵引法; 光缆布放完毕,应在距光缆端头6m处做好光缆标识,标明芯数及另一端的编号等。对于不能立即熔接或上架的,光缆标识应做防水处理。 7、施工完毕,应做到人走场净,注意保护环境。
3.4 管道光缆敷设工程实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管道光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管孔的使用原则是:先下后上,先两侧后中间。大芯数放两边、下面,小芯数放中间、上面。全程光缆占用的管孔应一致,不能错孔; 2) 为充分利用管孔资源,穿缆前应预先在管空内布放中布放3至4根塑料子管(内径28cm或34cm)。布入子管时每隔10m~15m用聚丙烯扎带绑扎,以避免子管扭曲; 2、管道光缆敷设作业: 进行光缆牵引时,应制作合格的光缆牵引端 3、管井内的光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缆标牌:光缆敷设并整理完毕,应逐个在人孔内吊挂已密封的光缆标志牌。悬挂光缆标志牌时,用扎线在光缆上绑扎2至3圈,文字一面面朝井中,标志牌位于人孔内光缆中部; 2) 管孔标志:非自建人孔内的管孔应在管孔端的子管上吊挂专用管孔标志牌,以不影响施工和不会碰掉为原则; 3) 敷设完成后,应检查人孔中的敷设余量和弯曲半径,管孔进出口应封堵严密; 4) 进入人井必须注意先给井内通风,在确认没有有毒气体后再下井作业; 5) 进出人井必须用人梯,不得踩压支架及托板、光(电)缆; 6) 进入人井作业时井外应留人疏导交通,并在井口周围放置警示标志墩等。作业完毕,及时盖好井盖; 7) 在管孔内不得有接头,并不得在人孔中间直接穿过,光缆布放到缆线拖板上靠人孔壁侧。光缆布放到位后,缆及接头应在井内支架托板上固定。熔接盒吊挂安装在两支架中间的双股4.0铁线上。两侧余缆整理好后固定在井壁上; 8) 为了防止熔接盒进水,要求对放在管道里的熔接盒应进行密封检查。完工时,应在气门堵头处打气后,用肥皂水检查密封情况; 9) 管道敷设光缆经过的全部人孔处,应设人监管,管道光缆人孔转弯入口、出口、转弯处、管孔高差等场合敷设光缆时,为减少光缆磨擦力、降低牵引张力、防止光缆划伤,必须在有关位置安装不同结构的导引器和导引滑轮。
3.5 光缆接续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光缆接续要求: 1) 光缆接续不宜在雨天、大雾天和环境温度低于-9°C时进行; 2) 光缆接续时,应搭置帐篷或在专用接续车内进行,严禁露天作业。接续作业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尘、防潮和防震。接续用的工具、材料应保持清洁,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管道光缆接头的安装方式,宜挂在人孔壁上或置于光缆托板。 2、光纤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纤接续宜采用熔接法; 2)使用光纤熔接机时应严格遵守工厂提供的使用说明及要求; 3) 光纤接续时应按光纤排列顺序,一一对应接续; 4)光纤接续点的接续损耗平均值应符合下列指标: 单模光纤ã≤0.1dB/处(1310nm和1550nm) 多模光纤ã≤0.2dB/处 允许个别接续点的接续损耗平均值大于指标; 5) 光纤接续时应使用OTDR监测接续损耗值。 3、光缆接头盒应按厂家提供使用方法操作。 4、光缆传输线路的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纤衰减常数 1310nm波段,最大≤0.36dB/Km,平均≤0.35dB/Km 1550nm波段,最大≤0.25dB/Km,平均≤0.22dB/Km
2) 光纤色散系数 1310nm波段 ≤3.5ps/Km.nm 1285-1330nm 1550nm波段 ≤20ps/Km.nm 1525-1575nm
3) 接续损耗 接续损耗为光纤熔接、固定、盘纤后,光缆密封盒紧固后,用OTDR从两个方向实测损耗的平均值。 要求光缆线路中光纤熔接点应满足: 1310nm波段,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1dB(含)以下≥70%; 1550nm波段,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2dB(含)以下≥90%; 1550nm波段,单个接续点最大接续损耗≤0.30dB; 1550nm波段,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1dB(含)以下≥70%; 1550nm波段,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2dB(含)以下≥90%; 1550nm波段,单个接续点最大接续损耗≤0.30dB。 4) 反射损耗 由于反射波对发射机激光器工作状态的扰动会造成激光器RIN指标下降,反映到RF端为C/N指标劣化。线路的总反射损耗应一般低于-58dB。 5、光缆中继段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光缆中继段接续完成后,在两端站的光纤配线架、盘(ODF)间,应对每根光纤的线路衰减和每个接头的接续损耗进行测试; 2) 测试光纤的线路衰减和接头的接续损耗,应采用后向散射法(OTDR法);接续合格的光纤熔接部位,应立即用热缩加强管保护,加强管收缩应均匀、管中无气泡; 3) 光纤护套或涂层的去除、光纤端面制备、光纤熔接、热可缩加强保护管等作业应连续完成,不得任意中断; 4) 光纤接头应予固定,排列整齐,接续后的光纤收容余长不应小于1.0m,收容时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两侧余长光纤按顺序收容好,不得有扭绞受压现象; 5) 光缆与金属支架应固定牢固,特别是加强芯应固定牢固,光缆不可从同一方向进熔接盒; 6) 在机房用OTDR监测接缆损耗,应记录测试结果并填写<<光缆线路熔接配纤表>>; 7) 应在光纤熔接完热缩后,光纤放进接续盘后机房再测试没有问题,才能进行光缆接头盒的密封; 8) 接头盒装配前,光缆外皮,接头盒组件应进行清洁处理,密封材料不得沾有尘土,严格按照工厂的说明进行操作; 9) 应在最后装接头盒壳体,上下对准并按紧。应将盒体两端长螺拴紧,起到固定作用,以后逐个按对角拧紧各个螺栓,使上下壳体紧紧在一起; 10)缆盘整齐并绑扎牢固; 11)缆接续时,应搭置帐篷或在专用接续车内进行,严禁露天作业。测试应在1310nm和1550nm两个波长和A→B、B→A两个方向上进行,并作出记录。(测试表格参照本规范附件表); 12)光缆中继段的光纤线路衰减实测值,应小于设计的计算值; 13)光缆中继段应采用OTDR测试并打印出每根光纤A→B和B→A方向的后向散射信号曲线图,或将曲线图贮存在软盘中。 6、架空式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利用配电杆敷设电缆要求 电缆架空敷设距地面的高度: 在居民区不低于4.5m,公路两侧不低于5.5m,横跨公路时不低于6m。 电缆与其它线路的间距: 1Kv以上的电力线相距应不小于2.5m,1Kv以下电力线相距应不小于1.5m,与广播线相距应不小1m,与其它通讯线路的间距应不小于0.6m。 杆距:一般不大于50m,杆距超过要求时应增设电杆,埋设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吊线:采用截面不小于7×φ1.8mm的钢绞线,以横担为支撑固定或抱箍固定,横担用U型抱箍固定在电杆上,吊线用紧线器拉紧,吊线要架设平直。电缆线路与光缆线路公用电杆架设时,两线路的吊线要求绝缘(采用绝缘子或错位方法)。同一条吊线最多吊挂两条电缆。 终端杆及转角杆:在架设吊线前应增设拉线或支撑杆,使电杆保持所受拉力的平衡。 线路间的跨越:架空电缆线路在跨越其它线路架设时,吊线与电缆应分别加装专用保护套管,保护套管的长度大于跨越距离2m,两套管之间用绑线绑扎,绑扎扣间距为50cm。 电缆的敷设采用滑轮牵引方式:电缆盘一端和电缆布放末端安装导引滑轮,引入角度为不大于30°;每隔5m安装一个滑轮,牵引绳通过引导滑轮;用牵引机或人工牵引电缆通过引导滑轮布放到终点。牵引速度不超过1.5m/s,速度均匀,避免浪涌扭转或打小圈等情况出现;施工人员将电缆吊挂于钢绞线上,挂钩按50cm间距均布;按设计要求用靠模做余兜(伸缩弯),余兜高20cm,宽50cm ,在余兜两侧用绑线把吊线和电缆绑扎在一起; 电缆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架空敷设电缆垂度:电缆的垂度是指电缆的相邻吊挂固缆点间,电缆的轴向最低点到固缆点间水平连线的最大距离。架空敷设电缆垂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自立杆选用水泥圆杆,高度不低于8m,埋设深度不得低于杆长的16%。 2) 沿横担敷设电缆要求 跨越建筑物之间的电缆最低点距地面高度不小于4.5m。 横担宜安装在建筑物的一层至二层之间,横担间距不超过15m,横担应用M10膨胀螺栓固定。 电缆经过建筑物转角处应安装转角横担,线路终端处安装终端横担。 跨距大于20m的建筑物间的吊线采用截面不小于7×φ1.8mm 的钢绞线;在跨距小于20m的建筑物之间的吊线及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吊线可用截面不小于7×φ1.2mm的钢绞线。 吊线用紧线器拉紧,终端横担上吊线用心形铁和3眼夹板固定,吊线要求架设平直,同一条吊线最多吊挂两条电缆。 将电缆吊挂于钢绞线上,挂钩按50cm间距均布,转弯处留出余量,用绑线绑牢。 进出建筑物的电缆应内高外低敷设,入口端应加护套套管并做防止回水处理。安装完毕后,应对因打孔破坏的墙体进行修复。 楼房外墙敷设铝管电缆若无法使用钢绞线吊挂时(如遇阳台障碍),应使用专用线缆卡具固定铝管电缆。专用线缆卡具应使用专用打孔器械打孔安装。施工过程中严禁用金属锤或钝器砸压线缆卡敷设电缆,以免使铝管变形。 3) 垂直敷设电缆要求: 在适合垂直敷设的环境(如楼内竖井),应采用吊线支撑的敷设方式。 吊线宜采用截面不小于7×φ1.2mm的钢绞线。吊线及吊线的两端应用横担固定并用紧线器拉紧,横担的间距不大于楼层的间距。吊线的架设安装应竖直美观。 应将电缆用绑线绑扎在吊线上,绑扎结的间距不大于500mm。
3.6 地下管道式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缆敷设前应对管孔进行清洁并确认管道畅通。 2、 应按设计要求布放子管,但布放子管要一次布齐。 3、电缆管道采用机械与人工结合敷设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将电缆盘置于电缆入口处,电缆由电缆盘经喇叭口输送管进入子管。输送管可使用蛇皮钢管或聚乙烯管; 2)可在人孔安装电缆引导器; 3) 可在中间人孔安装辅助牵引机或人工辅助牵引; 4)用牵引绳将做好的电缆端头穿过输送管进入子管,可利用人工牵引电缆到辅助牵引机; 5) 可在电缆布放终端孔处架设端头牵引机,牵引机布放牵引钢丝绳到辅助牵引机并与电缆端头连接; 6) 可用端头牵引机、辅助牵引机和人工一起牵引电缆到终端孔。 4、架空电缆引入管道应穿钢管引入,电缆与钢管的端口接合部必须做防水处理,钢管顺电杆敷设至少用三组卡箍固定。钢管距地面应不小于2.5m,埋入地下0.3--0.5m。同杆固定两根以上的钢管要求在一侧架设,钢管距电杆外表面的距离应不少于15cm。
3.7 同轴电缆严禁直埋敷设。
3.8 干线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干线电缆接头的选择要求: 过电干线接头严禁使用F型接头。如果进入楼房的过电钝化电缆选用四屏蔽的软缆,其接头必须使用贯通电缆接头,其电缆芯线与干线设备的连接必需用螺钉压紧固定。 2、接头的安装要求: 接头制作安装人员应严格按厂家提供的工艺要求制作。 1) 电缆接头的制作 铝管外护层高物理发泡电缆应按厂家要求留适量内导体芯长,旋去发泡体,割去外护层,切留适量的铝外护层,连接(压接)好电缆及缆芯。 2)设备安装接口 光接收机、延长放大器、分配放大器(输出接口采用F型接头)、电源插入器、过电型分支分配器其接口规格为 5/8-24型。 3) 电源的连接 供电器输出接头的连接有两种方法:5/8—24型连接和平行/绞对电力电缆连接。 4)系统调试完成后,应用热缩管做防水处理,接头两端热缩管要压缆不小于30mm。 3、光接收机的安装要求: 1)光接收机宜采用箱体安装方式。安装箱分两种:附墙式和落地式(箱内留有电池及逆变电源位置)。对管道管孔敷设电缆时,相应的放大器和分支分配器的安装应均用落地式安装箱; 2)测试口及未使用的输出端口应安装75Ω终端电阻。在安装时,光接收机的相关过电短接跳接线应全部取下并紧密固定在光接收机机壳的内表面,调试时根据需要加装; 3)光接收机宜在建筑物背光侧安装,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4、供电器的安装及市电接入要求: 1)安装:供电器的安装应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实施,固定胀栓规格要求大于φ8mm,楼外侧安装宜加橡胶减震垫片,其安装位置到地面的距离要求大于2.5m;楼内安装,应安装在楼内的弱电竖井内,供电器的馈电方式可分直接馈电方式和插入馈电方式;供电器在箱内应固定;供电器宜安装在不扰民的位置。 2) 市电接入:应尽量在本光节点覆盖区域内供电可靠且距光接收机最近的楼取电,取电点应在该楼交流电总表前取;应使用3X1/500V铜芯电源线与市电牢固连接,并做好绝缘保证安全;应使用直径不小于20mm、壁厚不小于1.5mm 的PVC外护管加以隔离和保护电源线;线路的安装不得影响其它各种设施的使用。 5、延长放大器的安装要求: 延长放大器的安装可分为三种方式:杆路方式、附墙方式及落地式。放大器宜在建筑物背光侧安装,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1)杆路方式; 2) 附墙方式; 3) 落地方式。 6、过电型分支分配器及电源插入器的安装要求: 1) 过电型分支分配器直接与光接收机、放大器连接时,宜使用双针接头并做防水处理。 2) 过电分支分配器的附墙安装、附杆安装及电缆回水弯的制作工艺同干线放大器的要求一样。 3) 在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安装取下保险管。 7、支线电缆及用户线电缆的敷设要求: 1) 支线电缆的敷设:利用楼外架设的钢绞线,用电缆挂钩将支线电缆均匀卡挂于钢绞线上。钢绞线横截面积应不小于7×ø1.2mm,挂钩间距不大于500mm;钢绞线应架在一、二层间空余处,以不影响开窗为宜。每个楼门应安装一个拉台以支撑钢绞线,楼角转弯处应架设转角拉台;用紧线器收紧钢绞线,但用力不宜过大,避免将两端拉台的膨胀栓拉出;小区内楼房间跨线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4.5m;楼房间跨线需暗埋时,应加钢管保护。钢管埋深不得小于0.5m,钢管裸露部分应高出地面2.5m以上。钢管裸露部分应用三个卡环均匀固定在墙上,钢管弯曲部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200mm。钢管出缆口应加防水处理;支线缆由楼门窗户侧墙打孔进入楼道,过孔要求内高外低且内穿PVC管(PVC管两端加敞口垫管)。电缆要留回水弯并要求用绑线固定牢;电缆进入楼内后,需沿楼梯墙上方用钢钉卡或木螺丝加铁卡将电缆引至分支分配箱。电缆在转弯处及转角处,注意电缆的弯曲半径要求;电缆沿墙敷设应平直美观,线卡间距应小于0.5m,水平度小于10mm/2m,垂直度小于5mm/2m;楼层之间电缆必须加装不少于2m长的镀锌钝化钢管加以保护。钢管要求使用ø40mm标准钢管,附墙必须用三个铁卡环均匀固定且卡环的间距应不大于0.5m。楼层间打孔应使用水钻来完成,打孔的孔径应与钢管设计尺寸相符。打孔时,施工人员要用吸水材料将水随时吸干;在支线电缆的敷设过程中,严禁对电缆进行挤压、扭绞及施加过大拉力,外护套不得有破损;支线电缆与室内分支分配器的连接严禁使用贯通接头;楼道内的布线完成后,楼板孔要用水泥封好,保持楼道整洁。 2) 用户线电缆的敷设:用户线电缆的敷设分两种方式:明装和暗装。 明装:引入用户的电缆宜从门框上端打孔进入住户室内,入室长度约1.5m;电缆用塑料圆7水泥钉卡钉牢,卡距应小于50cm并均匀分布;电缆敷设应平直自然并符合弯曲半径要求;电缆与用户终端盒连接应采用冷压或挤压F接头连接。 暗装:暗装盒内的预设用户线电缆同用户终端盒的连接应采用F接头连接,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 8、分配网设备的安装要求: 1) 分配放大器的安装:分配放大器宜室外附墙箱内安装;放大器要在放大器箱内固定好,放大器箱附墙高度宜为一、二层间以上;放大器的输入输出电缆应有明显的来向去向标识;沿管道或暗埋时,分配放大器可在楼内配电竖井内附墙安装,进入楼内的电缆宜采用-7四屏蔽电缆,分配放大器的输入接口需采用5/8-24贯通头连接;放大器宜在建筑物背光侧安装,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2) 分支分配器和用户终端盒的安装:分支分配器的安装。分支分配器空载端口应接75终端电阻;用户终端盒的安装应采用塑料胀塞固定,不允许使用水泥钢钉固定;连接头宜采用F型冷压或挤压接头。 9、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要求: 1)系统的防雷施工应严格按具体的设计要求并参照GB 50200-94 实施; 2) 接地应严格按具体的设计要求并参照GB 50200-94 实施; 3) 市区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郊区旷野的架空电缆线路在分支杆、引上杆、终端杆、角深大于1m的角杆、安装干线放大器的电杆以及直线线路每隔5—10根电杆处,架空的钢绞线或其他支撑线均应接地; 4)光接收机、电源供电器、延长放大器及分配放大器的安装均应就近接地; 5)在楼房竖井内安装有源设备,应利用竖井接地设施接地; 6) 为方便施工,杆路、钢绞线等野外设备器材的接地宜采用垂直接地体。接地体顶面的埋设深度宜大于冰冻层深度并应不小于0.5m; 7)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钢管、圆钢和角钢,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引入线宜采用外加绝缘的扁钢或绝缘导线; 接地体:钢管壁厚应不小于3.5mm;圆钢直径应不小于10mm;角钢厚度应不小于4mm;扁钢厚度应不小于4mm,截面应不小于100mm2。 接地引入线:扁钢:厚度应不小于4mm,截面应不小于100mm2;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6mm2;接地体同接地引入线间要求焊接,其焊接长度应为扁钢宽度的3倍或圆钢直径的10倍,并做防锈处理。 10、分配网标识要求: 1) 线缆标识用于指明缆线走向,包含以下3个部分:楼栋编号、单元编号、楼层编号。标识位于线缆两末端距接头15~20cm处; 标识规则:去/自+楼栋编号+单元编号+楼层编号 2) 入户线标识沿用门牌号做为标识,若一户多端存在多根入户线时,可用a,b,c等字母加以区别。
四、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4.1 卫星接收天线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查阅资料,获得所接收卫星所在用户所在地接收天线极化角、仰角和方位角。 2、慢慢旋转高频头查到本地极化角位置。 3、用角尺测量, 慢慢调节天线的俯仰控制锣杆,使天线的仰角为本地仰角数据。 4、用角尺测量, 慢慢调节天线的水平控制锣杆,使天线的仰角为本地方位角数据。 5、卫星接收机的安装调试详见卫星接收机厂商提供的产品手册。 6、确认卫星接收机预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参数正确。 7、通过接收机的预接收广播电视节目接收信号”信号强度”来确认是否收到信号。 8、分别慢慢调整仰角和方位角,使接收”信号强度”指标达到最大。 9、所有节目分组,送入复用器,复用后送入QAM调制器,调制到与有线电视节目不相冲突的频道送入分支分配网络。
4.2 光节点(正向)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光节点(正向)调试项目应包括如下内容: 1) 输出光功率:(功率计dBm、电压表V); 2)正向光收模块输出RF电平dBuV; 3)输出测试口电平dBuV; 4)输出斜率dB(72MHz~862MHz); 5)级前、级间衰减器dB; 2、调试结果,调试值应等于设计值。 3、光节点(正向)调试的设计和调试测试值记录应填写附录表。
4.3 光节点(反向)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光节点(反向)调试项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反向输入测试口 电平dBuv; 2)反向衰减器dB; 3)回传光发模块的驱动电平dBuv; 4)回传光收模块的RF输出电平dBuv; 2、调试结果调试值应等于设计值。 3、光节点(反向)调试的设计和调试测试值记录应填写附录表。
4.4 前端设备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前端设备调试项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前端设备输入电平dBuv; 2)信号处理设备的中频、降调、卫星接收输出电平dBuv和调制、频道变换输出电平dBuv; 3)前端输出电平dBuv; 2、前端设备调试分别按直接收转、调频广播、卫星接收、自办节目的频道(CH)予以测试。 3、前端设备调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应填写附录表。
4.5 系统调试完成后应进入不小于一个月的连续不中断试运行,并做好试运行记录以备系统检测时备查。
五、系统检测与质量控制
5.1 系统完成调试并经过连续不间断运行一个月后,应进行系统检测与初验。
5.2 系统检测与初验除应具备3.5.1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提供完整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2、应提供系统检测所必要的测试仪器,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5.3 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与内容: 1、系统安装工程的检验; 2、系统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3、系统质量的客观检测;
5.4 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与内容: 1、光工作站、放大器、过电器件的安装 2、供配电安装 3、分支分配器、用户终端盒安装 4、电缆线路敷设 5、电缆接头安装 6、系统安装工程检验内容见表5.4。
5.4 系统安装工程检验内容
5.5 系统图像定量得主观评价采用无机损伤标准,其方法和要求如下: 1、输入前端的射频信号源定量不得等于4.5级。当信号源定量在4.5级以下时,可以采用标准信号发生器或高定量录像信号代替。 2、电视接收机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全频道的彩色电视机。 3、观看距离为荧光屏面角度得6倍,室内照度适中,光线柔和。 4、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视听人员有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视听人员应先在前端对信号源进行主观评价,然后在标准测试点独立视听。 6、信号源定量符合设计要求时,若主观评价项目中的各个项目在每个频道得分值均不低于五级损伤标准种所要求得4级标准,则系统定量的主观评价为合格。 7、图像定量主观评价5级损伤标准见表5.5-1; 图像、电视伴音及调频广播声音定量损伤的主观评价项目见表5.5-2。
表5.5-1 图像质量主观5级损伤制标准
表5.5-2 图像、电视伴音及高频广播声音定量损伤的主观评价项目
5.6 系统质量的客观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与内容: 1、系统质量得客观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 1)光工作站测试 2)放大器测试 3)用户终端测试 4)电视系统质量检测 2、用户终端测试项目、内容与指标要求,见表5.6。
表5.6 用户终端测试项目、内容与指标要求
3、系统质量客观检测应填写以下记录: 1)光工作站测试记录应填写附录B表B.7.5-1; 2)放大器测试记录应填写附录B表B.7.5-2; 3)用户终端测试数据记录应填写附录B表B.7.5-3; 4)电视系统质量检测记录,应填写附录B表B.7.5-4;
5.7 在主观评价和客观测试过程中,如有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性能要求时,允许对系统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后应对全部性能指标重新检测直到合格要求。
5.8 系统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预控为主。重点放在图纸审查,审核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承建单位及主要人员资质审查,原材料设备质量预控,承建单位各管理体系、措施的建立和健全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最终达到使建设行为规范化。 2、进行动态管理。通过现场尤其是关键部位、工序的监督检查,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进行信息反馈,纠正质量、进度目标偏移。 3、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承包人配备的人力、设备、仪器、仪表、材料、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合乎要求。 4、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承包人配备的人力、设备、仪器、仪表、材料、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合乎要求。 5、在施工阶段,按照巡监方式,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坚持机电设备零部件检验,成品检验及整机检验制度,达不到标准的材料和设备,不能安装;坚持执行安装施工工艺审查及材料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序控制原则,上道工序未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得开工。 6、在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拟采用旁站、抽检、试验及指令性文件四个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7、在施工过程中,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重点的项目和工序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的施工和安装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及技术规范施工。 8、由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的设备安装进行抽样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调整,无法进行的必须返工。 9、 由监理工程师对各种材料、设备坚持到达现场进行检验,并按规定要求督促承包商进行抽样送检的制度;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的程序进行单机、系统功能检测。 10、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承包商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商加以重视或修改。
5.9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问题,首先应停止继续施工,责令承包商分析原因。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处理办法,并写出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2、对于一般性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商采取经批准的修改方法进行处理。 3、对于未达到规范标准的明显事故,又无法修改的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不能达到合格,坚决返工重来。 4、对于比较严重的质量事故,在技术规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应报请业主,组织专家作调查。研究后做出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