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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依据,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七大标准与规范时间:2023-07-03
一、医疗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的通用设计规范主要包括:
二、医院专业设计规范主要包括:
三、其他科参照标准规范:
四、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2018年4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这是在2016年《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和2017年《医院信息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基础上,又一个医院信息化建设国家级标准。至此,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在国家层面构建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框架。 《建设标准》 针对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医院信息化应用发展要求,针对二级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业务、医院管理等工作,覆盖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建设要求,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术应用等方面规范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建设标准》分为业务应用、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新兴技术等5章22类262项具体内容。 第一章业务应用,包括便民服务、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疗协同、运营管理、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9 类; 第二章信息平台,包括信息平台基础、平台服务集成等 2 类; 第三章基础设施,包括机房基础、硬件设备、基础软件等 3 类; 第四章安全防护,包括数据中心安全、终端安全、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 4 类; 第五章新兴技术,包括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 4 类。 五、七大医院信息化评审相关标准要求2022年6月底,为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和《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以下统称《评价指标》)。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维度第四条创新增效的13项在智慧医院建设成效中对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等提出了要求,医院的电子病历水平和智慧服务水平纳入到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中,因此医院需要提升电子病历和智慧服务建设水平。同样的,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维度第四条创新增效的20项对智慧医院建设成效也提出了同样信息化建设要求。 5.2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前不久,国家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这次“国考”也让很多医院了解到了自身医院和全国其他医疗单位之间的差距。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检验和评价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维度对公立医院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二级公立医院28项指标,三级中医医院66项指标,三级综合医院55项指标。 这其中特别是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的三级指标及指标导向一览表的第24条规定: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将医院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纳入到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当中,从系统功能实现、有效应用范围、数据质量三个维度对医院的电子病历和临床应用系统进行评价。 5.3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 2020年时隔9年,国家再次公布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全国各省相继公布了本省相关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的细则和标准,比如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等,由于各地区不一样,笔者不逐一去分析(建议大家都去看看本省的评审细则),以四川省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的标准和细则举例,梳理出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内容。 第一部分的前置条件的综合管理就明确要求:(四)参加评审前连续两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未达到B级。(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三级医院未达到4级以上,二级医院未达到3级以上。因此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连续两年未达到B级,三级医院未达到电子病历4级,二级医院未达到电子病历3级基本的评审资格都没有。 同时在第三章的医院管理中的第四条信息管理中对信息化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5.4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价 我想2018年的20号文,大家已经很清楚了,明确了两个重要要求,电子病历和互联互通建设时间和目标。 首先,电子病历是现代医院医疗核心系统,医院建设目标是围绕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2018年8月22日,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等要求,医疗机构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并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评价,持续提高本区域电子病历信息化整体水平。到2019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医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到2020年,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医疗机构要在住院病历、医嘱等系统基础上,优先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等各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 5.5 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互联互通是通过ESB服务总线保障业务系统之间统一信息交换和共享。通过服务异步技术,隔离系统故障,降低系统耦合,和电子病历评审要求一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通知要求,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由院内任一部门任一终端登入,均能按照权限调阅相关诊疗环节的信息。紧密型医联体应当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那么,互联互通评审的要求越来越高,按照2020年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要求,有几个重要的内容,首先是医院的信息平台需要运行一年并通过初步验收,其次是核心信息系统包括集成平台需要通过三级等保,最后是互联互通四甲及以上需要具有互联网诊疗,这就要求有互联网医院牌照。 5.6 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4s) 2019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参与智慧服务分级评价,前面笔者在介绍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里面介绍了,智慧服务分级评价水平已经纳入到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中,这就要求二级以上的医院通过相应的等级。 5.7 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2021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在官网发布《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至此,形成了以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为评价体系的智慧医疗,以医院智慧服务为评价体系的智慧服务,以医院智慧管理为评价体系的智慧管理的三位一体评价体系。由于《标准体系》明确为参照执行,即非强制性标准,暂未要求医院参与报评,另外如何建设智慧管理在文件中并未详细提及,因此给医院管理者创新和探索留下空间。 以上仅仅梳理了部分与信息化评审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各省市可能也出台了相关评价标准,比如四川省智慧医院评价标准、重庆智慧医院评价标准等等,建议大家利用空余时间梳理一下本省相关信息化评价体系,特别是细则内容,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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